我国海关对旅客携带的旅行自用物品通关有哪些规定

2012-04-02 16:11:41
我国海关对旅客携带的旅行自用物品的规定是:非居民旅客(指进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的旅客)及持有前往国家或地区再入境签证的居民旅客(指出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内其通常定居地的旅客)携带进境的旅行自用物品限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 、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一件。超出该范围的,需向海关如实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经海关放行的旅行自用物品,旅客应在回程时携带出境。
文章评论 · 所有评论
评论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点击加载更多
© 2016 京ICP备11016124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03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