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签证瑕疵 坚持赴美遭羁押

2012-04-01 17:53:41
由于妻子长年在美工作,姜律师经常赴美与妻子团聚。去年10月,姜联系一旅行社,欲以“商务考察”赴美旅游。今年1月8日,姜拿到了美国领事馆予以通行的签证。   但今年1月22日,姜律师来到机场后,值机人员发现其护照有效期不满180天,按规定姜律师入境美国可能会导致美国当局机构的疑问甚至遭到遣返。但姜还是在值机人员给他的告知申明书上签了字。然后,在美国旧金山机场移民归化局的小房间内,已被拘押留置了3个多小时的姜律师终于可以以“全世界美国非公民终生可享受一次持有无效证件通行权”,但前提是注销他的赴美签证并罚款195美元。   回国后,今年3月18日,姜律师以旅行社服务不当,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不告知签证瑕疵等为由,向浦东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该旅行社进行赔偿。   对此,在庭审中,被告旅行社表示,原告不是第一次出境,有效期不满半年存在入境风险是经常出国旅游者明知的事项,且航空公司在其上机前已再次提醒。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告出行时,其护照有效期已不满半年,航空公司在其出境前告知签证有效期不满半年会导致美国移民机构的疑问甚至遣返,但原告仍抱着侥幸心理坚持出行。所以,过错在于原告。 摘自[东方早报](申思明 东亮 严剑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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