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
(1)毕业于内地36所重点大学。这些学校是: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学院、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兰州大学、西安交通 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中 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外国语学院、重庆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四川大学、成都科技大学(上述两所大学现合并为四川联合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青 岛海洋大学。
(2)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
(3)具体要求由香港聘用单位规定。
2.应聘途径
应聘方式有两种:一是由香港聘用单位直接聘用;二是由有关单位向香港用人单位推荐,这些单位是:香港华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中创国际(香港)。有限公 司、中成香港有限公司等。符合应聘基本条件者可向上述公司提出申请。申请人经香港聘用单位录取并经香港人民入境事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赴港手续。
3.办理手续时应递交以下材料:
(1)被聘人员与香港聘用单位的合同;
(2)香港人民入境事务处的批件(复印件);
(3)被聘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政审批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履历表及须审查的其它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