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杜元,成人大专毕业。父母离异,父亲是外企的高级销售代表,担保金是继母名下的存款。之前有2次加拿大拒签史、拒签原因是怀疑非真实学生。
申请的是澳洲的S73签证,去新南读语言十本科,递交的是电子签证。签证评审周期是2个月。没有被电话调查。
此案例值得与大家分享的地方在审理的过程中签证宫要求补亲属关系公证。在收取材料时,公证件采用了当时递交加拿大签证申请时的公证件,由于亲属关系公证中没有继母的名字,顾问在递交签证时也没有采用这份公证,而是只递交了父亲和继母的结婚证公证。并不是所有的签证官都要求补交亲属关系公证,所以没有递交亲属关系公证。在评审的过程中,收到签证官的补件通知,要求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当我通知家长时,家长马上去补做亲属关系公证,但是派出所不给开证明,因为父亲、继母和学生本人都不在一个户口本中。后来只能通过父亲和继母的工作单位出出具证明。
(二)学生情况:
(1)教育背景:学生本科毕业。
(2)家庭背景:父母开公司,母亲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收入丰厚。
(3)担保金情况:存款。
(4)特殊情况说明:父母收入很丰厚,但因为采取了避税手段,不能提供正常的缴税凭证。
签证情况:
(1)原拒签国家:英国。拒签原因:证明公司经营情况的资料不足,无税单,不能证实公司的实际收益。
(1)澳洲成功获签类型:电子签证573类。
(2澳洲学校和课程安排:Insearch(10w)+UTS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3)签证评周期:1个月。
(4)是否有被电调?如有,电调的核心内容是什么?没有被电调。
具体分析:你认为值得与大家分享的内容。
该学生的学历背景、雅思成绩都役有问题。家里的资金充足,也有固定存款。因为采用了避税手段,不能提供缴纳税费的证明。为了弥补这方面不足,文字解释了国内避税的原因,也提供了充足的公司账户银行对账单,体现出公司运转良好,资金流动正常,公司收益高。